廷尉(古代中国官职)
〖One〗 、廷尉是中国古代主管司法的比较高官员 ,太尉是中国古代中央掌管军事的比较高官员。以下是两者的详细介绍:廷尉: 职责:管理全国刑狱,负责处理疑难案件及驳正皇帝、三公的判决意见 。 地位:在秦汉至北齐期间,廷尉是比较高司法官员 ,秩为中二千石,属官包括廷尉正和左右监等。
〖Two〗、太尉:在中国古代,太尉是秦汉时期中央掌管武事的比较高官员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太尉这一职位逐渐演变为一种虚衔或加官 。太尉的称谓最早出现在《吕氏春秋》中。到了西汉武帝建元二年(公元前139年)后 ,太尉职位不再设立。中尉:在西方,中尉一词源自法语中的“代理人 ”或“副职”。
〖Three〗 、古代廷尉是中央比较高司法审判机构的长官,权利很大 。以下是关于廷尉的详细介绍:官职设置:廷尉这一官职始置于战国时期秦国 ,秦朝和西汉继续沿用。在汉宣帝时期,增设了左右平来协助廷尉的工作。东汉时,廷尉的官职名称得以保留 ,继续负责审判工作 。
廷尉府是现在的什么地方
“廷尉府”在剧中是大理寺的前身,相当于比较高法院,主要负责审案工作。“刑部 ”则是掌管法律刑狱的机构 ,类似于现代的公安部,负责法律实施与刑事司法。在《琅玡榜》中,它与大理寺、廷尉府并列 ,共同构成剧中独特的司法体系 。
廷尉府是古代中国的一个官署名称,最早设立于战国时期秦国的廷尉,是中央比较高司法审判机构的长官,属于九卿之一。秦朝和西汉时期沿置此官职。廷尉负责司法审判、修订律令、管理度量标准等重要职责 ,对于重大案件的审理具有决定性作用,甚至可以封驳丞相 、御史的议论 。
廷尉在古代是中国司法系统中比较高的官职之一,相当于现代的国家司法部部长。在战国时期 ,秦国首次设立廷尉这一职位,秦朝和西汉时期继续保留。廷尉作为中央比较高司法审判机构的主官,负责处理全国的重大司法案件 ,汇总各地的案件统计,并参与修订法律令典的相关工作 。廷尉的属官包括游兄正和左右二监。
廷尉,古代官名 ,秦置,为九卿之一。掌刑狱。秦汉至北齐主管司法的比较高官吏 。汉景帝中元六年(前144)改名大理,武帝建元四年(前137)恢复旧称﹐哀帝元寿二年(前1)又改为大理寺。新莽时改名作士 ,东汉时复称廷尉。汉末复为大理 。魏黄初元年(221)改称廷尉,后代沿袭未改。
太守。为一郡的行政比较高长官 。相当于现在的省辖市市长。刺史。掌管一州军政大权 。相当于省(市)长兼省(市)军(分)区司令员。京兆尹。西汉京畿地方行政长官 。相当于北京市市长。太尉。为全国军政首脑。相当于今天的国防部长 。越骑校尉。禁军长官。相当于卫戍区司令员 。廷尉。
都司,位游击之下,掌防汛军政 ,负责防汛工作的团职干部。3 州同,州之佐官,相当于副市长 。3 巡检 ,掌地方治安之官,县公安局副局长,分管治安工作。3 侍郎 ,宿卫侍从皇帝的官员,相当于中央警卫局官员,有朋友提出相当于现在的副部长。40. 典籍官 ,掌官府书录图籍事务,相当于图书馆馆长 。
廷尉是什么官职
〖One〗、廷尉是比较高的司法审判机构的主官,西汉时也称大理。战国时期秦国始置 ,秦朝、西汉沿置。列位九卿,为中央比较高司法审判机构长官,汇总全国断狱数,主管诏狱和修订律令的有关事宜 。属官有正和左 、右二监。而国尉是战国时掌管军政的官。原名是庶长 ,秦惠王之前主管军政,是秦国比较高官员。
〖Two〗、廷尉是中国古代主管司法的比较高官员,太尉是中国古代中央掌管军事的比较高官员 。以下是两者的详细介绍:廷尉: 职责:管理全国刑狱 ,负责处理疑难案件及驳正皇帝、三公的判决意见。 地位:在秦汉至北齐期间,廷尉是比较高司法官员,秩为中二千石 ,属官包括廷尉正和左右监等。
〖Three〗 、廷尉,这一古代官名,其职责相当于现代的比较高人民检察院院长 ,是秦代设立的重要官职之一,位列九卿 。此职位掌管刑狱,成为自秦汉至北齐期间主管司法的比较高官吏。在汉景帝中元六年(前144) ,廷尉更名为大理;然而,武帝建元四年(前137)又恢复其原名。
廷尉相当于现在什么官职
廷尉,这一古代官名,其职责相当于现代的比较高人民检察院院长 ,是秦代设立的重要官职之一,位列九卿 。此职位掌管刑狱,成为自秦汉至北齐期间主管司法的比较高官吏。在汉景帝中元六年(前144) ,廷尉更名为大理;然而,武帝建元四年(前137)又恢复其原名。这一变更过程在新莽时期稍有不同,当时改名为作士 ,但在东汉时期又恢复为廷尉 。
廷尉相当于现在的国家司法部部长,是古代官职名,也称大理寺卿 ,是中央比较高司法审判机构长官。廷尉是秦朝开始设置的官职,主要管理法律、司法方面,其官阶与清代的大理寺卿相当 ,清朝大理寺卿是正三品官职,所以廷尉也是正三品官职。
廷尉相当于现在的比较高人民检察院院长 。以下是详细解释:职位性质:廷尉是古代官名,秦置,为九卿之一 ,主要负责刑狱事务。司法地位:秦汉至北齐时期,廷尉是主管司法的比较高官吏,具有极高的司法权威。名称变迁:汉景帝中元六年曾改名大理 ,武帝建元四年恢复旧称,哀帝元寿二年又改为大理寺。
廷尉相当于现在的国家司法部部长 。以下是关于廷尉这一官职的详细解释:官职性质:廷尉是古代官职名,也是中央比较高司法审判机构的长官 ,又称大理寺卿。历史沿革:从秦朝开始设置,一直延续到后世。在东汉时,省去右监 ,四廷尉平省为左平一人 。魏晋南北朝时期,廷尉的职掌与两汉无区别。
廷尉相当于现在的国家司法部部长。以下是具体解释:官职性质:廷尉是古代官职名,也称大理寺卿 ,是中央比较高司法审判机构的长官 。历史起源:廷尉这一官职始于秦朝,主要管理法律、司法方面的事务。
廷尉相当于现在的国家司法部部长。以下是关于廷尉这一官职的详细解释:职责与权力:廷尉是古代中央比较高司法审判机构的长官,主要管理法律 、司法方面的事务 。其职责包括审理全国范围内的重大案件、监督地方司法审判、驳正皇帝或三公提出的判决意见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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